


作者: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6-10-09 08:48
□ 许爱超
东明县作为山东省黄河滩区迁建任务最重、涉迁人口最多的县域,迁建完成后应持续推进老村台原址保护与活化利用,保留焦园乡辛庄村,长兴集乡老君堂村、王高寨村,菜园集镇洪庄村4个滩区特色老村址,实现老村台物质空间保护与黄河文化传承双向赋能,为黄河流域乡村文化振兴与生态保护提供实践参考。
重要意义
老村台既是滩区群众世代居住的物质载体,也是黄河文化的集中积淀,属黄河流域不可复制的乡土文化资源。相较传统古村落,黄河滩区老村台兼具生态安全和防洪功能、人居历史、文化载体三重价值。加强老村台原址保护与活态传承,既能留住滩区乡愁记忆、守护黄河乡土文脉,又能盘活闲置的乡村资源、赋能滩区乡村振兴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。
面临的现实困境
保护力度有待加强。在物质空间层面,村台整体格局虽保存较为完整,但部分传统建筑年久失修,居民迁离后日常维护主体缺位,自然老化进程加快,致使传统聚落风貌持续流失,埋下结构安全隐患,削弱再利用的可行性。在非物质文化层面,大平调、羊抵头鼓舞等滩区民俗与传统技艺深植于黄河农耕文明,受传承机制创新不足、传承群体萎缩及传承意识淡化等因素影响,正面临传承断裂风险。
项目推进存在困难。一方面,资金供给机制尚不健全。此类项目开发周期长、系统性强,客观上需要政府、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投入。但受地方财政能力有限、社会资本因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而多持观望态度等因素的影响,项目推进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。另一方面,政策配套体系有待完善。项目虽获县级政府批复,但省、市两级专项政策支持不足,用地指标、财政专项补贴等配套政策尚未有效衔接。
文化资源转化利用较弱。在利用模式层面,老村台多限于静态保护与展陈展示,尚未有效嵌入文旅融合与消费场景,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转化效能不足。在阐释深度层面,文化资源开发多停留在符号提取与形态模仿的表层,缺乏现代话语、技术手段与表现形式的深度介入,难以完成文化意义的深度再生产,弱化了当地群众的文化认同与情感共鸣。
推进路径
坚持原址原貌保护,筑牢物质载体根基。以“修旧如旧、原址留存”为核心原则,开展老村台系统性保护性修缮。对老村台的传统民居、古旧街巷、夯土台体进行针对性修复,完整保留村台独特的夯土肌理、空间格局与建筑的风貌,杜绝大拆大建、过度商业化改造。同时,划定老村台核心保护范围与风貌管控区域,严格管控周边新建建筑的风格、高度与业态,守住老村台原生乡土风貌的底线。同步开展滩区生态修复工程,治理闲置荒地,修复植被景观,改善老村台的生态环境,实现物质空间保护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结合。
强化政府主导作用,构建保障机制。保留的4个老村台存在知名度不高、基础设施薄弱等现实约束,其保护开发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属性与正外部性,因此,应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、规划引领与资源整合功能。一方面,加大财政投入与政策供给,提升老村台的开发条件;另一方面,建立县级统筹、部门协同、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,完善资金等配套政策,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,逐步形成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”的推进格局。
把握村台总体定位,打造黄河岸边古村落。立足老村台良好的生态本底,充分利用好黄河滩区的独特性和吸引力,明确以乡村休闲度假为主导的发展定位,打造黄河下游最具代表性的黄河岸边古村。遵循“阶段递进、功能跃升”的逻辑,实施“三步走”战略:起步阶段,以老村台为核心开发单元,集中塑造滩区乡村旅游的引爆点与龙头项目;发展阶段,联动周边农业园区及乡镇产业资源,构建“产业旅游化”融合发展平台,打造东明县乡村旅游标杆;提升阶段,以建成菏泽市乡村旅游新高地为目标,并积极争创山东省乡村旅游重点村。
(作者单位:中共菏泽市委党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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